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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案件如何送达 刑事案件如何知道是否起诉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 来源:芜湖刑事律师
[导读]:   宋律师,芜湖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

  宋律师,芜湖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刑事再审案件如何送达

刑事再审案件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专门机关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负责人员的方式。

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在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情形下,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住处或者单位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以刑事审判环节为例,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专门机关通过邮局将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的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在收件人是军人的前提下,专门机关将上述文书通过特定部门代收后转交收件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法。

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时候,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需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各级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刑事再审案件送达方式有哪些刑事再审案件的送达方式跟当初诉讼的送达方式是一样,并没有不同之处,接到案件再审通知要积极应诉。对刑事再审案件的相关内容你存在比较大的疑问,应该要在线咨询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刑事案件如何知道是否起诉

刑事案件如何知道是否起诉

一但被起诉,法院会送达法律文书的,无需自己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从何开始计算

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1月+1.5月+1月+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6.5=8个月。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的意义

明确了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所以,笔者建议,在检察系统内部,对改变管辖和上报案件在补充侦查的问题上,应有相关规定,即禁止或限制最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次数,保证最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时间。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刑事案件是对社会危害较大的案件,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有助于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诉讼可以有被害人提出,也可以有公诉人提出。不管谁提出诉讼都要在刑事案件起诉期限内提出。对于提到的复杂情况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如果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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